1-1 透過有位低價搜尋訂購,一律必須立即線上付款;限訂購當天完成付款,逾時將自動取消訂單和訂位記錄。
1-2 付款完成後,當次交易方為有效。若欲付款時已逾期限,機位和票價都必須以客服人員重新確認後之回覆為準,或請重新訂購。
1-3 若訂單狀態為機位候補、訂位失敗或其他特殊因素,皆需待客服人員進一步確認,並以客服人員之回覆為準。
1-4 旅客自行與航空公司達成的協議,以及在飛航過程中的消費,得由旅客自行負責。
1-5 每日的23:30~隔日的00:30為系統更新時間,此時間可進行一般訂位,但無法進行線上刷卡付款及自動出票作業,則票價及稅金須以開票當下價格為準。
1-6 本公司票務上班時間為平日9:00~18:00(假日與國定假日無值班人員),若已進行線上付款,而非上班時間將無法受理開票,則票價及稅金須以開票當下價格為準。
2-1 利用搜尋引擎,搜尋適用的票價及航班組合。
2-2 搜尋結果出來後,仔細檢查航班資訊、票價資訊和行李等相關規定,確認後再作選擇,並立即線上付款,以完成訂購。
2-3 付款完成後,您的電子信箱會收到機票刷卡成功通知信;利用有位低價搜尋訂購的機票並立即線上完成付款,將立即於線上完成開票;僅限於國泰/港龍、中華/華信、長榮/立榮、香港航空、澳門航空、大韓航班、韓亞航空,除以上航空的票種需要最快當天至最慢次一工作日完成開票,僅極少數票種需時2至3個工作天。
2-4 開票完成後,您的電子信箱會收到機票開票成功通知信 (內附電子機票下載連結)。此時任何的修改(包含英文姓名、行程等)皆需相關修改費用或不予以更改、退票,如有其他需要為您服務的地方,請來信或來電洽詢客服人員 (02)2567-5678。
2-5 請攜帶電子機票及有效護照(自出國日算起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且在回國日時仍為有效,出境非亞洲國家建議另攜帶英文版電子機票以供檢核)與相關簽證,建議您於起飛的2到4小時前抵達機場辦理報到及出境手續。
3-1 逾時未付款的訂單,本公司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和訂位記錄,恕不另行通知。
3-2 若所訂行程含有兩家以上航空公司航班、或含有聯營航班,可能有無法開票的疑慮,將視為需等待回覆的訂單,需待客服人員確認票價及稅金後回覆,若有差價亦需補收,但同集團航空公司(例如華航/華信、長榮/立榮、國泰/港龍…等)則不在此限。
3-3 由於是透過全球訂位系統進行訂位,當機位吃緊時或連線突然中斷,有可能導致最後訂位失敗,必須以最後成立訂單時所確認的結果為準。
3-4 不可同樣人名重複預訂相同(或相近日期)的行程,否則所訂機位將會全數被航空公司取消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3-5 訂位時,每位旅客的英文姓名拼音必須與護照完全相同,即使只差一個字母,都會導致訂位記錄和機票無法使用。
3-6 未滿16歲旅客必須有年滿18歲以上成人全程同行,若需讓未滿16歲旅客單獨旅行,則請洽詢本公司客服(02-25675678),客服人員將代為查詢航空公司規定,請以客服人員之回覆為準,切勿直接於線上下單。若未依航空公司規定辦理而致無法成行或產生損失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3-7 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如期搭機者,請務必於起飛48至72小時之前(視各家航空公司之規定)完成取消或更改,以免導致No Show (未依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搭機手續)。若機票有No Show記錄,欲改期或退票時,得先依航空公司針對No Show之規定進行處置,最嚴苛者機票視為無效。
3-8 出國前請預先備妥必要之有效證照文件,以免影響行程,例如:
A、本國護照效期,自出國日算起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,且在回國日時仍為有效。
B、須備妥前往旅行之國家的有效簽證;如有轉機,需先確認是否需要過境簽證或英文版電子機票。
C、特殊身分之出入境許可或證明,例如役男或軍人、外勞等。
註:以上僅擇要說明,不及備載之處請旅客自行確認。
3-9 改票規定:若所購之票種更改日期須改票,則本公司收取規則為航空公司罰金+價/稅差+本公司改票手續費(短程線700;長程線1200)
3-10若需申辦退票,在票規載明可退票的前提下,請參閱 《退票須知》 以了解作業流程。由於航空公司對於退票申請有時間上的限制,大部分是開票日算起的一年內必須將退票申請送達航空公司,但有部分航空公司規定必須在機票上的效期之前申辦,請先確認,以免逾期而致無法退票。
4-1 機票必須依開立時的行程逐段使用,例如台北-香港-上海-台北機票,用票順序必須是:台北-香港、香港-上海、上海-台北,以此類推。若未依規定使用而致發生額外損失,得由旅客自行負責。
4-2 機票開立後,若需更改訂位記錄,請洽詢客服人員,更改需求須另付費換改機票(包括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及本公司改票手續費),具體內容以客服人員之確認回覆為準。
4-3 若需申辦退票,在票規載明可退票的前提下,可辦理退票。但有部分航空公司規定必須在機票上的效期之前申辦,請先確認,以免逾期而致無法退票。機票全程未用者,辦理退票費用,計算式為收取航空公司罰金+本公司退票手續費為含稅票價10%;機票一經使用或NO-SHOW者可能無退票價值。
4-4 旅客在國外如欲更改機票訂位記錄,需先確認票規可否更改,及更改是否需另付費換票,並於48-72小時以上的工作日前提出更改申請。若未依規定辦理,而致無法順利搭機或產生額外損失,得由旅客自行負責。
4-5 為完成您訂購之商品,吉帝旅遊須將必要之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(如航空公司)進行作業,並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「旅行業個人資料處理辦法」之原則處理旅客資料。
5-1 本公司會依法開立『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』電子憑證,一律由E-MAIL的方式傳送給您,若您另需要紙本寄送者,請親自至總公司索取,或來電 (02)2567-5678請客服人員確認地址後郵寄給您。